建立煤矿电子监控体系的重大意义
标签:煤矿
电子监控体系
| 发布时间:2015-04-01纵观近几年来的煤矿事故,分析其原因,大部分都是由于发生事故后有隐瞒不报的现象,而且在现有的技术监管体系下,这种隐瞒成功的可能性非常大。因此,煤炭安全管理部门通过提升现有的技术管理手段,改变传统的监督、监察方法,加强对煤炭井下安全事故的监测、监控,建立严格的井下作业人员的考勤系统,实时掌握井下人员的数据,保证安全监督/管理人员人井工作时间,对强化煤矿生产管理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对煤矿生产过程的监控包括井下监控和井上监控两个方面。
1、井下安全监控:基于射频识别技术(RFID)的煤矿安全职能监控系统
RFID射频识别是一种非接触式的自动识别技术,它通过射频信号自动识别目标对象并获取相关数据,识别工作无须人工干预,可工作于各种恶劣环境。RFID 技术可识别高速运动物体并可同时识别多个标签,操作快捷方便。一套完整的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由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组成。其中软件系统完成井下人员的考勤信息,人、车、物信息的采集、识别、加工及其运输。硬件系统完成信息采集和识别,从而实现系统功能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监测。
基于射频识别技术(RFID)的煤矿安全职能监控系统主要可以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:实时监测井下有害气体的浓度数据;井下人员、设备的查询;人员工作保障,救护搜寻等。
2、井上安全监控:基于虹膜技术的煤矿入井人员安全监测管理信息系统
在各种基于生物特征的身份识别技术中,虹膜识别具有精度高、对使用者侵犯性小、适用人群广,而且由于没有传统意义上隐私权的担心,虹膜识别技术更容易获得用户的接受和青睐。目前在国际上虹膜技术已在各行各业以各种形式推广应用,也给使用者带来了看得见和看不见的种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,而且这种趋势正在以较快速度递增。因此,通过建立煤矿人井人员检测生物识别技术系统,建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,能较好地解决人井人员上下井的识别问题,并使煤矿事故监测可以做到无漏报无隐瞒,有利于加大执法力度,规范执法行为。